公部門:處理市民檔案,無須上傳他們的資料
案件卷宗、申請表、身分證掃描、福利紀錄。政府機關靠著滿是市民資料的 PDF 運作。reader.me 在瀏覽器中處理它們,所以沒有任何東西被上傳到伺服器。
公共行政機關掌握著世上最敏感的一些資料,而且它沒有選擇的餘地。一份福利申請攤開了某人的完整財務狀況;一份案件卷宗裡可能放著身分證掃描、醫療證明、犯罪紀錄查核、孩子的個資。市民並非自願交出這些資訊,他們是為了取得自己應得的服務而不得不交。這就把處理他們檔案的標準拉得更高。
接著,一名承辦人員有件再平常不過的事要做:把一份案件卷宗裡的文件合併成一個 PDF;壓縮一個掃描資料夾好讓它符合電郵系統的限制;把一份舊的掃描紀錄變成可搜尋。要快速完成每一件事,最便捷的方法就是一個免費的線上工具,而正是這種便捷,讓市民的資料落到了一個行政機關從未審查過的伺服器上。
這裡適用的是另一套標準
當一家私人公司對資料粗心大意,那是一次外洩。當一個公務機關對市民的資料粗心大意,那同樣是對一份人們無從拒絕給予的信任的辜負。這些資料是依法定權限蒐集而來,當事人往往別無真正的選擇,這也帶來了一份保護它的責任,這份責任比私部門更高,而非更低。
一個典型的線上 PDF 工具會把檔案上傳到它的伺服器,在那裡處理,之後再依一套無人能驗證的排程刪除。對一份市民的案件卷宗而言,這就是把個人資料移轉給一個不明的第三方,往往還位於另一個司法管轄區,受到辦公室裡沒人讀過的條款所規範。這正是公部門資料規範所要防止的那種失控處理。「只是為了合併那個 PDF 而已」並不是你會想寫進事件報告裡的話。
reader.me 如何契合公部門
reader.me 完全在瀏覽器中運作。沒有上傳,因為沒有伺服器在做這件工作;引擎跑在辦公室自己的機器上,就在瀏覽器分頁裡。
所以當承辦人員合併一份案件卷宗時,瀏覽器會把文件讀進那台電腦的記憶體裡,就地把它們合併,然後產出結果。市民的 PDF 從未離開。對一個公務機關來說,這就是例行工作與一次須申報的資料移轉之間的差別。檔案自始至終都留在辦公室內。
而且這是可驗證的,當資料保護長或稽核人員開口詢問時,這點很重要。打開任何一個 reader.me 工具,開啟開發者工具(F12),在處理檔案時觀察 Network(網路)分頁。沒有任何上傳。把機器從網際網路斷開,它照樣運作,因為這些資料本來就不會離開。
那些日常的辦公室工作,留在內部完成
- 彙整案件卷宗。 在本機合併申請表、佐證文件與往來信件,成為一個 PDF。
- 為內部系統壓縮。 掃描檔很重,電郵或文件管理系統的限制是實際存在的。壓縮 PDF,無須先把市民的文件送往任何地方。
- 讓歸檔紀錄變得可搜尋。 舊的掃描檔在 OCR 之後變得可搜尋,員工才真的找得到所需。掃描檔留在機器上。
- 加上正式簽章。 用簽署工具在一份裁決或表單上簽名,沒有任何第三方簽署服務持有該文件。
- 保護你寄出去的東西。 要把市民自己的檔案寄回給他,或是在部門之間傳遞?用密碼鎖住它,並透過另一個管道分享金鑰。
內建的當責,而非口頭的承諾
公務機關必須能夠就其所掌握資料的去向負責。當工作流程有一部分要經過外部伺服器,而你只能憑信任接受它們的刪除政策時,要誠實做到這點就很難。在瀏覽器中處理便彌合了這道缺口:沒有第三方需要交代,因為根本沒有第三方。檔案從市民手中,到辦公室的機器上,再到它該去的地方,中間不經過任何 PDF 服務。
承辦人員也不該被迫在「把事情做完」與「保護這份檔案的當事人」之間做選擇。一個在本機運作的工具消除了這個選擇。市民交出了他們的資料,是因為他們不得不。讓它在每一個環節都留在辦公室內,是行政機關最起碼欠他們的。打開 PDF 工具,在瀏覽器裡把工作做完,資料就會留在公眾信任所要求它留下的地方。